- 经典案例 | 怀孕员工旷工,但员工手册规定三期不能解雇,公司解除合法吗?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孕期女职工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规章制度解释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、员工手册效力、三期保护 基 本 案 情 李小染系熙之龙公司员工。 公司《员工手册》规定:劳动合同期内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,擅自离岗连续超过三天者,作自动离职处理,公司有权追讨(或扣除)申请提出不足天数的工资及不辞而别对公司造成的损失;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:(3)女员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。关键词: 孕期女职工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规章制度解释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员工手册效力 三期保护
- 经典案例 | 请假去仲裁委维权,公司未批复,员工缺勤算旷工吗?二审判决!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旷工认定、请假审批、严重违纪解除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、赔偿金、劳动者维权、请假事由正当性、未作批复 基 本 案 情 丁某于2021年11月1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,双方签有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劳动合同。 丁某在系统内申请2023年3月21日下午休年假;申请在27日上午休年假,请假事由“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补交材料”;申请在30日休年假,请假事由“去劳动仲裁委员会,参加第二次庭审”;申请在31日休事假,请假事由“欠薪维权”。关键词: 旷工认定 请假审批 严重违纪解除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 劳动者维权 请假事由正当性 未作批复
- 经典案例 | 员工抗拒跨省调岗被按旷工解雇,法院:合同早有约定,解雇合法!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工作地点变更、劳动合同约定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用工自主权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、调岗合理性、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基 本 案 情 张某与上海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期限至2025年6月15日止的劳动合同,约定张某在研发部担任版图设计经理,工作地点为广东东莞。 双方确认劳动报酬以2022年5月发送的《聘用意向书》为准,《聘用意向书》载明张某的职级为41级,工作地点:上海/东莞。 入职后,张某在上海工作。 2023年11月24日,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张某,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,张某办公地点调动至广东东莞松山湖,到岗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8:00时。 张某于2023年11月27日回复:请尽快安排行程,然后把票务信息和住宿信息发给我,反正我一个人在上海也无聊,去东莞待几天挺好。关键词: 工作地点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用工自主权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 调岗合理性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
- 经典案例 | 公司单方调岗降薪,员工拒绝上班,一手好牌打得稀烂!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调岗降薪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劳动合同变更、协商一致原则、消极怠工、合法维权途径、经济补偿金、赔偿金 基 本 案 情 王小七于2014年11月1日入职天下公司,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岗位为综合部经理,月薪7500元。 2016年4月份,公司将王小七的职务由综合部经理调整为冷链中心协检员,工资标准由7500元/月调整为3000元/月,调整工作岗位后,王小七在公司工作至2016年5月25日,自5月26日起未再到公司上班。关键词: 调岗降薪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劳动合同变更 协商一致原则 消极怠工 合法维权途径 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
- 经典案例 | 员工抗拒跨省调岗被按旷工解雇,法院:合同早有约定,解雇合法!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工作地点变更、劳动合同约定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用工自主权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、调岗合理性、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基 本 案 情 张某与上海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期限至2025年6月15日止的劳动合同,约定张某在研发部担任版图设计经理,工作地点为广东东莞。 双方确认劳动报酬以2022年5月发送的《聘用意向书》为准,《聘用意向书》载明张某的职级为41级,工作地点:上海/东莞。 入职后,张某在上海工作。关键词: 工作地点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用工自主权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 调岗合理性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
- 经典案例 | 请事假未批不上班构成旷工吗?法官说理太精辟了!
案例来源: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事假审批、旷工认定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、赔偿金、用工管理权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基 本 案 情 赵一龙于2013年9月30日入职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,担任展厅经理,从事对汽车展厅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。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的劳动合同。2021年3月、4月赵一龙未出勤,通过钉钉系统请休假期,其中:(一)已获得批准的请休假记录为:2021年3月事假7天、年假8天、陪产假12天,2021年4月1日至3日陪产假3天、4月5日、6日、7日、9日、10日、13日、14日事假7天;(二)未获得批准的请假记录为:4月11日、12日、15日至17日、19日至23日,以照顾家人等为由请休的事假。双方针对未获批事假的沟通记录包括:关键词: 事假审批 旷工认定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 用工管理权 劳动者权益保障 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 王勇 劳动法律师 二十年只做劳动法
- 经典案例 |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到仍滞留原岗,高院这次把道理说清楚了!
案例来源: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调岗合理性、用工自主权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、诚实信用原则、规章制度民主程序 基 本 案 情 沈浪是江苏某电气公司员工,劳动合同约定从事普通担当者工作。 2014年6月26日,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,沈浪原有岗位取消。关键词: 调岗合理性 用工自主权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 诚实信用原则 规章制度民主程序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