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键字: 工作地点变更
- 经典案例 | 员工抗拒跨省调岗被按旷工解雇,法院:合同早有约定,解雇合法!
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工作地点变更、劳动合同约定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用工自主权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、调岗合理性、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基 本 案 情 张某与上海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期限至2025年6月15日止的劳动合同,约定张某在研发部担任版图设计经理,工作地点为广东东莞。 双方确认劳动报酬以2022年5月发送的《聘用意向书》为准,《聘用意向书》载明张某的职级为41级,工作地点:上海/东莞。 入职后,张某在上海工作。 2023年11月24日,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张某,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,张某办公地点调动至广东东莞松山湖,到岗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8:00时。 张某于2023年11月27日回复:请尽快安排行程,然后把票务信息和住宿信息发给我,反正我一个人在上海也无聊,去东莞待几天挺好。关键词: 工作地点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用工自主权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 调岗合理性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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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来源: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核心关键词:工作地点变更、劳动合同约定、旷工认定、严重违纪解除、用工自主权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、调岗合理性、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基 本 案 情 张某与上海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签订了期限至2025年6月15日止的劳动合同,约定张某在研发部担任版图设计经理,工作地点为广东东莞。 双方确认劳动报酬以2022年5月发送的《聘用意向书》为准,《聘用意向书》载明张某的职级为41级,工作地点:上海/东莞。 入职后,张某在上海工作。关键词: 工作地点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 旷工认定 严重违纪解除 用工自主权 劳动合同实际履行 调岗合理性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


